6日記者從浙江省醫療保障局獲悉,為紓解企業困難,推動企業有序復工,支持和穩定擴大就業,近日該局會同浙江省人力社保廳、浙江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出臺了《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浙江省醫療保障局浙江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關于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有關問題的通知》(下稱《通知》)。此次醫保減征金額預計將達到124億元左右。
據了解,該《通知》涉及減征企業2月份至6月份醫保繳費以及支持困難企業緩繳醫保繳費等兩部分惠企醫保政策。
《通知》規定,對企業(不含機關事業單位)減半征收2月至6月基本醫保單位繳費,減征產生的統籌基金收支缺口由統籌地區自行解決,確保基金收支中長期平衡。參保人員醫療保險個人繳費部分不予減免,仍由單位代扣代繳。
支持困難企業緩繳醫保繳費方面,《通知》規定對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可申請辦理基本醫療保險費單位和個人繳費部分緩繳。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不影響緩繳期間參保職工個人權益記錄和按政策規定應享受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此次醫保減征金額預計將達到124億元左右,將進一步推動浙江企業有序復工復產、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幫助企業渡過難關。